ENG|繁體

風險披露

投資涉及風險。請參閱說明書以瞭解風險因素等詳情。
 

1.  投資風險

  • 基金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因以下任何關鍵風險因素而下降,因此閣下於基金的投資可能會遭受損失。基金並非銀行存款,不保證會償還本金。

2.   有關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及債務證券的集中風險

  • 基金將主要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及債務證券。因此,與採用更多元化策略的廣泛投資基金比較,基金很可能更為波動。

3.  與貨幣市場工具及債務證券有關的風險

  • 貨幣市場工具風險:基金將大量投資於並非無風險的貨幣市場工具。投資於該等貨幣市場工具或投資於基金不等同於將資金存放在銀行或存款公司。由於基金大量投資於年期一般較短的貨幣市場工具,因此基金的投資周轉率相對上可能較高,買賣短期工具產生的交易成本亦可能增加,從而可能對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負面影響。
  • 信貸/交易對手風險:基金面臨其可能投資的貨幣市場工具及債務證券發行人的信貸及違約風險。
  • 利率風險:投資於基金須承受利率風險。一般而言,當利率下跌時,債務證券的價格會上升,而當利率上升時,債務證券的價格會下跌。
  • 信貸評級風險及評級下調風險:評級機構給予的信貸評級受到限制,並不能保證證券及/或發行人於所有時候的信譽。貨幣市場工具或債務證券或其發行人的信貸評級其後或會遭下調。倘出現評級下調,基金的價值可能受到不利影響。基金經理未必可以出售評級下調的貨幣市場工具或債務證券。
  • 信貸評級機構風險:中國內地的信貸評估制度及中國內地所採用的評級方法可能與其他市場所採用者有所不同。因此,由中國內地評級機構給予的信貸評級未必可與其他國際評級機構所給予的評級直接比較。
  • 主權債務風險:基金投資於由政府發行或擔保的證券或須承受政治、社會及經濟風險。在不利的情況下,主權發行人未必能夠或願意償還到期本金及/或利息,或可能要求基金參與重組該等債務。在主權債務發行人違約的情況下,基金可能蒙受巨額損失。
  • 估值風險:基金的投資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性及屬判斷性的決定。倘證實有關估值不正確,則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可能受到影響。
  • 波動性及流動性風險:新興市場的貨幣市場工具及債務證券可能較發展水平較高的市場面臨較大波動及較低流動性。於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價格可能面臨波動。該等證券價格的買賣價差可能甚大,而基金可能產生重大交易成本,並可能蒙受虧損。

4.  與銀行存款有關的風險

  • 銀行存款涉及相關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基金也可將存款存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境內銀行的非居民賬戶和離岸賬戶。基金的存款未必受任何存款保障計劃的保障,或存款保障計劃下所提供的保障價值未必足以彌補基金存放的全數金額。因此,若相關金融機構違約,基金或會蒙受虧損。

5.  與債券通有關的風險

  • 透過債券通投資債務證券須承擔監管風險及不同風險,例如波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結算風險及交易對手風險以及一般適用於債務證券的其他風險因素。透過債券通投資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變更,可能有潛在的追溯效力。如相關中國部門暫停開戶或債券通的交易,基金透過債券通投資的能力將受不利影響。故而,基金實現投資目標的能力將受影響。

6.  中國稅務風險

  • 基金投資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可能承受繳納中國稅項的風險。現時中國內地的稅務法律、規則、法規及慣例及/或其目前之詮釋或理解有可能會於日後有所改變,而該等改變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基金可能需要被徵收於本文件日期或於作出有關投資、對其估值或將其出售時沒有預期的額外稅項。任何該等改變均可能減少從基金的有關投資可獲取之收入及/或該等投資之價值。基金將毋須就透過債券通進行的中國債務證券投資作出中國資本利得稅撥備。

7.  與證券借貸交易有關的風險

  • 證券借貸交易可能涉及借用人可能無法及時歸還借出的證券,以及抵押品價值跌至低於借出證券的價值的風險。

8.  與銷售及回購協議有關的風險

  • 若存放抵押品的交易對手一旦違約,收回存放在外的抵押品或會受到延誤,或原先收取的現金可能會因抵押品的不準確定價或市場變動而少於存放於交易對手的抵押品,因而令基金蒙受虧損。

9.  與反向回購協議有關的風險

  • 若存放現金的交易對手一旦違約,收回存放在外的現金或會受到延誤,或難以變現抵押品,或出售抵押品的所得款項可能會因抵押品的不準確定價或市場變動而少於存放於交易對手的現金,因而令基金蒙受虧損。基金亦可能面臨法律風險、營運風險、交易對手的流動資金風險及抵押品的託管風險。

10.  投資其他集體投資計劃的風險

  • 基金可投資的相關基金可能不受證監會監管。投資這些相關基金可能需付額外費用。亦不能保證相關基金將經常有足夠的流動性,以隨時滿足基金的贖回要求。

11.  與對沖及貨幣對沖類別有關的風險

  • 基金可為對沖目的而投資於衍生工具,在不利市況下,基金使用金融衍生工具可能無效及/或令基金蒙受重大損失。與對沖及貨幣對沖類別相關的風險包括交易對手/信貸風險、流動性風險、估值風險、波動性風險及場外交易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的槓桿元素/部分可導致顯著地較基金為對沖目的而投資於有關金融衍生工具的金額為大的虧損。承受金融衍生工具風險可導致基金面對重大虧損的高風險。

12.  亞太地區及新興市場(包括中國內地)的集中風險

  • 基金將主要投資於亞太地區。因此,與採用更多元化策略的廣泛投資基金比較,基金很可能更為波動。
  • 基金投資於新興市場(包括中國內地),可能涉及在投資於發展較成熟市場一般不會涉及的額外風險及特殊考慮因素,例如流動性風險、貨幣風險/管制、政治及經濟不確定性、法律及稅務風險、結算風險、託管風險以及大幅波動之可能。

13.  貨幣風險

  • 基金的相關投資可以基礎貨幣以外的貨幣結算。此外,個別股份類別可以基金的基礎貨幣以外的貨幣計算。基金的資產淨值可受到此等貨幣與基礎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及匯率管制更改的不利影響。

14.  人民幣貨幣風險及人民幣類別風險

  • 人民幣現時不可自由兌換,並受外匯管制及限制的規管,且投資者可能因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而受到不利影響。
  • 貨幣兌換亦須受制於基金將款項兌換為人民幣的能力(鑒於適用於人民幣的外匯管制及限制),而這可能影響基金應付人民幣計值單位類別的單位持有人的贖回要求的能力,以及在特殊情況下可能延遲支付贖回款項。
  • 以非人民幣為基礎貨幣的投資者如投資於人民幣類別須承受外匯風險,並不保證人民幣的價值對投資者的基礎貨幣不會貶值。人民幣的任何貶值可能對投資者在人民幣計值單位類別的投資價值造成不利影響。
  • 儘管離岸人民幣(「CNH」)及在岸人民幣(「CNY」)代表相同的貨幣,惟它們按不同的匯率買賣。CNHCNY間出現任何差異,可能對投資者構成不利影響。

基金資料

基金經理中國平安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成立日04/09/2023
資產規摸5.09 百萬美元 (29/02/2024)
基礎貨幣美元
每單位資產淨值A類美元 102.3987
A類人民幣 (對沖) 100.0718
交易頻率每月,于每月月底前的第五个营业日
股息分派政策並無向單位持有人派息

基金目標

中國平安精選投資基金系列-平安穩定基金("本基金")的目標是透過主要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及債務證券,以提供穩定的收益。

基金策略

基金尋求透過主要投資於(即不少於其資產淨值的70%)由政府、準政府、國際組織、金融機構及企業發行人所發行的一系列美元計價貨幣市場工具及債務證券,以實現其投資目標。基金投資的貨幣市場工具及債務證券可能包括但不限於短期存款、政府票據、定期存款、存款證、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債券、票據,以及由第三方、基金經理或其關連人士管理的貨幣市場基金。
基金的投資組合並無加權平均到期日及加權平均期限的限制。基金對單一投資工具亦無剩餘到期日限制。

基金將不少於其資產淨值的70%投資於獲獨立評級機構(例如惠譽、穆迪及標準普爾) (i) 給予投資級別或以上評級的債務證券及貨幣市場工具;或 (ii) 評定為投資級別或以上的發行人或擔保人所發行或擔保的債務證券及貨幣市場工具。就債務證券而言,如其短期信貸評級為標準普爾評級A-3或以上或惠譽評級F3或以上或穆迪評級P-3或以上或獲一間國際信貸評級機構給予相等評級;或其長期信貸評級為惠譽或標準普爾評級BBB- 或以上或穆迪評級Baa3 或以上或獲一間國際信貸評級機構給予相等評級,則被視為屬投資級別。就中國在岸債券而言,投資級別評級是指其短期信貸評級由中國其中一家信貸評級機構評定為AAA或以上;或其長期信貸評級由中國其中一家信貸評級機構評定為AA+ 或以上。基金所投資的存款(例如存款證)將由獲評為投資級別的銀行或具規模的金融機構(定義見證監會《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守則))發行。
基金將主要投資於亞太地區,包括香港、新加坡及中國內地(在岸及離岸市場),但亦可能投資於其他地區,包括歐盟及美國。貨幣市場工具或債務證券的發行國家或銀行存款的銀行並無特定的地理配置規定。基金將不超過其資產淨值的40%投資於新興市場(包括中國內地)。

基金可透過香港與中國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計劃投資最多30%資產淨值於在岸中國債務證券,如政府債券、政策性銀行債券及可轉讓存款證。
基金最多可將其資產淨值的10%投資於城投債。基金最多可將其資產淨值的10%投資於「點心」債券。基金將不會投資於任何具有虧損吸收功能的可轉換債券或工具。

其他投資
基金可投資於由第三方、基金經理或其關連人士管理的集體投資計劃。基金投資於集體投資計劃(不論是由證監會認可的計劃,或屬於守則所界定的合資格計劃)的價值,合共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0%;基金投資在屬於非合資格計劃及未經證監會認可的集體投資計劃的價值,合共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基金可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惟僅作對沖用途。

基金可進行證券借貸交易、回購交易、反向回購交易及其他類似的場外交易,合共最多為基金資產淨值的50%。基金可就促進增設或贖回單位或支付營運開支;或使基金經理得以代基金購入證券之目的借入最多佔其資產淨值的10%。

基金將須遵循守則第7章所載的投資規限。


基本資料

最低投資額
(首次/其後)/ 最低持有額(所持單位最低總值)/最低贖回額(贖回單位的最低總值):
A類美元:1美元
A類人民幣(對沖):人民幣1元
A類港元(對沖):1港元
A類英鎊(對沖):1英鎊
認購費:每個類別最多3.0%
贖回費#:每個類別最多3.0%
轉換費#:每個類別最多3.0%
管理費#:A類:每年0.35%
財政年度終結日:六月三十日
受託人:中銀國際英國保誠信託有限公司

代號

ISIN 代號A類美元 HK0000947397
A類人民幣(對沖)HK0000947405
A類港元(對沖)HK0000947413
A類英鎊(對沖)HK0000947421
彭博代號A類美元 PASANFA HK
A類人民幣(對沖)PASTBAR HK
A類港元(對沖)PASTBAH HK
A類英鎊(對沖)PINANAG HK
       
 

A類美元 : 累積表現(%)

1 個月 3 個月 6 個月 年初至今 1 年 成立日至今*
0.3009% 0.858% 1.8292% 1.223% N/A 2.3987%

* 自成立日 2023年9月4日。

A類人民幣 (對沖) : 累積表現(%)

1 個月 3 個月 6 個月 年初至今 1 年 成立日至今*
0.0718% N/A N/A 0.0718% N/A 0.0718%

* 自成立日 2024年3月22日。

總回報表現根據資產淨值對資產淨值以美元計算。

所報表現為本基金的以往表現。一項投資的回報及本金值會有波動,所以投資者的單位於出售或贖回時的價值可能會高於或低於原來成本。現時表現可能低於或高於所報表現。以往表現不一定可重現,亦非未來回報的指引。
年化淨收益率可供投資者索取。

日期

每單位資產淨值 (美元)

24/04/2024
102.3987

文件

1.說明書檢視
2.產品資料概要檢視
3.中期報告檢視

# 如管理費用、轉換費或贖回費由現有水準提高至最高水準(如說明書的主要部分所披露),單位持有人將獲給予不少於1個月的事先通知。

中國平安精選投資基金系列- 平安穩定基金(“本基金”) 已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證監會認可不代表證監 會對本基金給予官方推薦或背書,亦不代表其對本基金的商業價值或其表現作出保證。此並不指本基金適合所有投資者,亦不指本基金對任何特定投資者或類別投資者的適合性作出背書)。本網站部分資料是取自中國平安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資產管理(香港)”)相信可靠的來源所編寫。就由外界提供的資料(如披露),中國平安資產管理(香港)相信是準確及完整的。本網站僅供參考之用,並非投資要約。投資涉及風險,投資者不應單憑本網站而作出投資決定。過去表現不代表將來表現。基金價格可升可跌,有可能令投資者損失部分或全部投資本金。本網站由中國平安資產管理(香港)刊發,並未經證監會審核。